一、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輪班長的職責、權限、工作內容、標準要求及檢查考核辦法。適用于輪班長的工作業績的評價與考核。
2 G3 @) R7 u. H5 K4 y* g二、職責與權限 " K1 o `6 E' |
1、在公司、分廠及主任的領導下,對本班的生產、設備、人員負全面責任。
: T" H D! R, X% @/ W( b1 I ~2、在車間主任不在崗時,代替主任對本班管理工作行使全面負責的職能。 + k6 J9 T% M" N- |3 c) C
3、對本班的生產、設備、運轉狀況、信息反饋等保持正常完整。
" r( S: f0 I$ f& ?4、組織本班人員積極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活動,提高政治素質和操作水平。
. {2 |: C; F3 k& p5、負責對本班人員工作成績的考評,并將結果上報車間。
4 P3 |" ^: j% c* R) k/ n1 k6、對違反企業各項標準的行為有權檢查、杜絕和監督執行。 & A+ v( G) l7 r7 T5 \8 O+ i) t: U
7、對本班人員調動、生產安排、獎懲、先進的評比有權作出決定和建議,報主任審核,批準后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