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織塑身內衣標準分析與建議 文/吳麗華 耿翠艷 摘要 通過對兩份針織塑身內衣標準的比較分析,希望能幫助企業和檢測部門加深對標準的正確理解和運用,同時指出標準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建議。 關鍵詞:塑身內衣; 彈力型; 調整型;針織 1 引言 從古至今人們對形體美的追求一直堅持不懈,如何達到形體美,也是人們不斷研究的課題。 針織塑身內衣能夠調整體內脂肪分布,使身體凹凸有致,彌補形體的不足,從而塑造優美曲線,達到美體和輔助瘦身的功效,同時符合人們追求形體美的心理需求,因此備受市場的熱捧和消費者的歡迎。目前市場上針織塑身內衣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彈力型,一類是調整型,其對應的產品質量標準為:FZ/T 73019.1—2010《針織塑身內衣 彈力型》(以下簡稱《彈力型》)[1]和FZ/T73019.2—2013《針織塑身內衣 調整型》(以下簡稱《調整型》)[2]。由于兩份標準中對彈力型和調整型針織塑身內衣的定義相似,內在質量和外觀質量的考核項目也基本相同,質量等級分類完全相同,所以企業在選用適用標準時容易混淆。本文就兩份標準的差異進行比較分析,希望能幫助相關企業和檢測部門加深對標準的理解和正確選用。 2 彈力型與調整型針織塑身內衣標準的差異 2.1 兩份標準的適用范圍不同 《彈力型》標準適用于那些通過編織工藝成型的彈力型針織塑身內衣及無側邊縫型針織塑身內衣,縫跡伸長率技術要求必須>100%的產品。該品種內衣面料均具高彈性,而且在腰、腹位置上添加比例較高的起加強作用的彈性纖維,這種情況下如果產品縫跡處彈性太小,穿在身上就會很不舒服,不能滿足服裝的舒適性要求。而《調整型》標準適用范圍是以經編、緯編針織面料為主要材料制成的針織塑身內衣,產品往往由多層面料多塊拼接制成,因此彈力相對較小,其舒適性不如調整型內衣,但調整型內衣塑型效果更好。 2.2 內在質量要求的考核項目不同 1)彈力型針織塑身內衣考核水洗尺寸變化率,而調整型針織塑身內衣不考核。彈力型針織塑身內衣因為面料中含有大量氨綸等彈性纖維,在紡紗、織造以及縫制定型過程中彈性纖維受到預加張力,其成衣下水后內應力得以釋放,水洗后的尺寸變化率較大。因此為了保證產品的舒適性和功能性,《彈力型》標準要求考核產品的水洗尺寸變化率。而調整型針織塑身內衣常常是多部位多層不同面料拼接而成,整體彈力小或部分材料沒有彈性,成衣不容易產生較大的尺寸變化,所以水洗后尺寸變化率不予考核。 2) 彈力型針織塑身內衣不考核拉伸彈性回復率,而調整型針織塑身內衣只對圍度方向使用了彈性材料的產品考核,對非彈性材料不考核。因為彈力型針織塑身內衣使用的面料具有高彈性,而面料的彈性越佳,拉伸后恢復原狀的性能越好,因此彈力型針織塑身內衣拉伸彈性回復率不存在問題,所以該項目不考核。而調整型針織塑身內衣往往由多層不同面料多部位縫制而成,產品彈力小且易發生變形,因此產品要想發揮理想的塑身效果,必須要有一定的拉伸彈性回復率。 2.3 纖維含量的計算方法和取樣部位不同 《彈力型》標準的纖維含量要求以凈干含量表示,取樣部位為:上衣取前腰部位,褲子取腹部。在我們實際操作過程中,對前腰部位的理解有分歧,一種認為前腰是前面側腰位置,一種認為前腰是正前方腹部中間位置,還有一種認為是從左到右整個腹部為前腰。這種理解上的分歧容易造成檢測部位的纖維含量與標簽標注的纖維含量不一致。因為彈力型針織內衣為了達到塑身效果,上衣腰腹部位織物組織結構往往不一樣,而組織結構不一樣時織物的纖維含量也可能不一樣,這種含量不一樣的情況在我們實際檢測工作中曾遇到過?!墩{整型》標準中纖維含量計算方法及取樣部位是按照標準FZ/T 01053《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的規定執行,纖維含量要求以結合公定回潮率表示,對取樣部位沒有特殊要求。 2.4《彈力型》和《調整型》標準中產品分類和號型標注方式不同這與兩種塑身內衣的功能及款式有關。彈力型塑身內衣號型以厘米為單位標注適穿的人體凈身高及凈胸(腰)圍的范圍,例如:155-165/80-90。而調整型塑身內衣的號型以罩杯代碼、適合于人體的胸圍(下胸圍)、腰圍、身高的厘米數表示。罩杯代碼和下胸圍的定義按FZ/T 73012規定執行。具體標注規定按調整型塑身內衣的分類分別有規定和示范舉例。 a)塑身胸衣:標注罩杯代碼和下胸圍,示例:B75,表示B型罩杯, 下胸圍為75厘米。 b) 有杯連體塑身衣/有杯連體塑裙:依次標注罩杯代碼、下胸圍、腰圍,杯碼與腰圍之間“/”分割。示例:B75/64,表示B型罩杯,下胸圍為75厘米,腰圍為64厘米。 c) 塑身內褲/塑身腰封/短塑裙:標注腰圍。示例:64,表示腰圍為64厘米。 d) 挺背衣 :標注身高和下胸圍。示例:160/75,表示身高為160厘米,下胸圍為75厘米。 e)連體挺背衣/連體塑裙:標注身高和腰圍。示例:160/64,表示身高為160厘米,腰圍為64厘米。 2.5 兩份標準中質量要求考核指標不同(見表1)。 1)對于優等品,《調整型》標準中耐水色牢度、耐汗漬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的沾色,其考核指標都高于《彈力型》標準。對于合格品,《彈力型》標準中耐汗漬色牢度的變色,其考核指標又高于《調整型》標準。 2) 兩份標準對成衣規格尺寸偏差的考核嚴格程度不同。因為調整型內衣有塑型和彈力小的特點,所以規格尺寸偏差對產品使用功能的發揮影響比較大,因而規格尺寸偏差比彈力型要求嚴。而彈力型內衣除對胸、腹、腰、腋下起到美體功能外,對手臂、腿部的瘦身也起到一定作用,所以《彈力型》標準除了對衣長、胸圍、腰圍尺寸偏差有規定外,對袖長、褲長尺寸偏差也有要求。 3) 對外觀疵點的考核要求方面。調整型內衣因為彈性比彈力型內衣小,若有外觀縫制疵點就會比較明顯,影響產品美觀。所以縫紉明線曲折高低一項指標比彈力型內衣要求偏高。 4) 兩份標準對縫制工藝的要求也有不同。彈力型針織塑身內衣縫制規定“采用彈力縫紉線縫制”,由于該類產品屬面料彈性較大的產品,所以選擇的縫紉線需與面料彈性相匹配。如果使用非彈力的縫紉線,縫跡伸長率指標往往不能達到標準要求,這點要引起企業的注意。調整型針織塑身內衣要求采用與所用織物性能相適應的縫紉線,對部分縫線如繃縫、包縫建議采用彈力的縫紉線。 5) 外觀質量檢驗中《調整型》標準要求每件產品檢驗正反兩面,單層產品以正面為準。而《彈力型》標準要求檢驗產品表面,這是由彈力型產品多為無縫編織及單層結構組成的特點決定的。 3 建議 3.1 從便于企業和檢測機構操作,促進市場貿易以及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角度出發,建議統一兩份標準中纖維含量的計算方法。鑒于國家強制性標準GB 5296.4《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中引用的FZ/T 01053《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是以結合公定回潮率為主,建議將《彈力型》標準中纖維含量統一為結合公定回潮率計算。 3.2 關于《彈力型》標準中上衣的纖維含量取前腰部位的規定。因為實際操作中對前腰部位的理解有歧義,因此建議在標準中進一步明確纖維含量的取樣部位??梢允褂梦淖謱η把课贿M行具體描述或使用圖示的形式詳細標明前腰取樣位置,避免出現對產品標準模棱兩可的解讀。 3.3 因為《彈力型》和《調整型》標準中對產品的定義相似,因此兩份標準中部分色牢度的考核指標不同所體現的實際意義不大,反而不利于企業和檢測機構的操作,因此建議將這兩份標準的色牢度考核指標調整為一致。 3.4 消費者在選擇這兩種塑身內衣時,是以產品上標注的適穿的凈身高及凈胸(腰)圍、罩杯代碼等尺寸為依據。因為內衣不能試穿,而且每個企業的產品設計尺寸也不完全一樣,存在同樣適穿范圍不同企業生產的產品實際尺寸不一樣的情況,這就影響了產品穿著的舒適性。若選擇不當則不利于產品更好地發揮其塑身的功能性,所以建議標準修訂時考慮增加一個統一的內衣規格尺寸系列,以便于消費者的選擇和企業的操作。 參考文獻: [1] FZ/T 73019.1—2010 針織塑身內衣 彈力型[S]. [2] FZ/T 73019.2—2013 針織塑身內衣 調整型[S]. (作者單位:上海市纖維檢驗所)
2 u3 ?( Y8 r6 T, s# a; r! ]2 G-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