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環保部起草了《紡織印染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征求意見稿)。3 |. U: W6 S% k1 C; j+ E
為進一步做好起草工作,現公開征集對《紡織印染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征求意見稿)的修改意見。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可向環保部提出意見和建議。征集意見截止時間為2018年1月3日。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司羅霂 聯系電話:(010)66556416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 郵政編碼:100035 / _+ Z' r0 \$ ^3 X1 A4 }- D$ ~
《紡織印染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征求意見稿) / ]. E& @0 \ B1 z3 K9 G- `
適用于紡織品制造和服裝制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規模: 1.紡織品制造洗毛、染整、脫膠或繅絲規模增加30%及以上,其他原料加工(編織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規模增加50%及以上;服裝制造濕法印花、染色或水洗規模增加30%及以上,其他原料加工規模增加50%及以上(100萬件/年以下的除外)。 建設地點: 2.項目重新選址;在原廠址附近調整(包括總平面布置變化)導致防護距離內新增敏感點。 生產工藝: 3.紡織品制造新增洗毛、染整、脫膠、繅絲工序,服裝制造新增濕法印花、染色、水洗工序,或上述工序工藝變化,導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環境保護措施: 4.廢水、廢氣處理工藝變化,導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廢氣無組織排放改為有組織排放除外)。 5.排氣筒高度明顯降低。 6.廢水排放去向由間接排放改為直接排放,或直接排放口位置變化。 7.危險廢物處置方式由外委改為自行處置或處置方式變化導致不利環境影響加重。 |